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已成为社会毒瘤。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百里杜鹃公安机关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牵引,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纵深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7月8日17时,百里杜鹃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金坡乡化那村某酒店内疑似有人收集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接到警情后,百里杜鹃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反诈专班警力与派出所警力联合开展线索核查和分析研判。经过近3个小时严密侦查分析,反诈专班民警迅速锁定了相关犯罪证据。
当日20时许,时机成熟,反诈专班民警突袭查控,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某、苏某、陈某、武某云、龙某涛,现场查扣涉案银行卡35张、手机18部、电脑2台、车辆1辆。
目前,洪某某、苏某、陈某、武某某、龙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
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 (二)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
(三)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的电子政务、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第七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的“违法犯罪”,包括犯罪行为和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提供信息的链接、截屏、